战俘归来
相比滞留台湾的战俘,分三批被遣返大陆的900多名战俘的命运同样令人唏嘘。
在战俘营中,经过甄别分化威胁、审讯感训之后,台湾方面认为,与其继续关押那些顽固不化的俘虏,不如配合“反攻大陆”放回去成为解放军的负担。
于是,分3批将900多名年龄较大、受过伤的党员干部和一些坚决要求返回大陆的解放军战俘遣回大陆。
最后一名回归的金门战俘,是253团一营一连的许道位,他于1956年1月随同一批南日岛的解放军战俘一起回归。
900余名归俘回来后,先后在杭州、福州成立了归俘集训队,不久将131名副连以上军官送南京,由华东军区政治部审查。第二批排以下干部战士在杭州接受审查,第三批排以下在福州接受审查。
“战士基本上就是复员回家,干部基本上都是发配到东北垦荒。”现任武警宁夏总队政委的尚力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这次学习审查成为归俘命运转折点:绝大多数归俘被开除党籍、团籍、军籍,回乡务农;部分被判处有期徒刑;部分被判处死刑。
尚力峰曾任武警第93师政委,并曾负责原28军84师的接管工作,现武警93师253团即是由原来的28军84师251团沿革而来,因此对于金门战役的历史有诸多接触。
金门归俘的命运亦让尚力峰感叹,“后来第一次平反时,有位被发配到东北垦荒的营级干部得知喜讯后喝酒庆祝,结果就死掉了。”
1983年9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办发字(1984)74号》文件,要求对金门战俘进行复查处理。
根据文件精神重新复查金门归俘人员,对处理过重的都给予了一定程度的平反,并落实政策:判死刑者维持原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复查过后分别给予维持原判、免于起诉恢复军籍;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者一律撤销原判,恢复党籍军籍;其余一律撤销有关处分,复转、资遣者补发复转费等处理。
此时,金门归俘已有1/3左右去世,平均死亡年龄低于60岁。
1996年,再次对上述人员进行复查,有少数徒刑维持原判者得益撤销原判和处分。
“现在估计在世的还有200人左右。”原28军副军长宋家烈的女儿宋晓峰对本报记者说。
编辑: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