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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15岁的修理工上门维修车辆,不小心被发动的车辆致重伤。近日,金台区法院十里铺法庭调解了这起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案件。

  15岁的修理工上门维修车辆,不小心被发动的车辆致重伤。近日,金台区法院十里铺法庭调解了这起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案件。

  2011年,张卓(时年未满15岁)在表哥李哲开办的汽车修理厂当学徒。同年12月5日,车主杨峰的东风大货车出现了故障,而李哲便指派无修理资质的张卓和姜某到阳平宝丰沙场为其修车。当时,张卓正在车底盘检修,而杨峰雇佣的司机饶斌未作任何示明,就发动车辆升高车厢。这时,张卓因年少安全意识差,认为所剩工作量不多,故未躲避继续修理,没想到这时车辆传动轴转动后缠绕了他的衣物,并致其头部被挤夹于底盘大梁与传动轴间,造成原告创伤性颅脑损伤。

  随后,他被送往医院救治,花费医疗费10余万元,后经法医鉴定原告伤情构成8级伤残。2014年5月,张卓以“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为由将杨峰和饶斌诉至法院,要求承担各项损失18万余元。庭审中,主办法官主动给双方作思想工作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张卓的医疗费等由杨峰、饶斌和李哲按比例一次性分担,使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华商记者 周金柱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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