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过程中,张裕明自称是福建省周宁县人大代表以及某商会副会长,警方为了严谨起见,另经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和鉴定,张裕明的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25mg/ml,达到了醉酒状态。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性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否则不能对其采取强制性措施。
为此,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公安分局8月12日下午就让张裕明回家了。
8月14日,该局向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发出《关于提请批准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函》。
这份发过去的公函,却在周宁县人大常委会放了两个多月才得到回复,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人大开会表决,8票赞成、8票弃权、1票反对
10月24日,周宁县召开十六届第二十五次人大常委会,大会一共有17名委员(共21名委员,4人请假)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并依法进行表决。若票数过半,则通过。
这个表决后来令外界一片哗然,也出乎了周宁县人大的意料。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弃权8票、反对1票。因为没有经过半数委员同意,也就是说周宁县人大常委会不同意上海警方刑拘张裕明。
这个尴尬的结果使得该县人大常委会迟迟未将结果回复给上海警方。直至10月31日,才向上海警方通报了投票结果。
这个结果似乎也令上海警方措手不及。回函也在上海警方处沉默了一段时间。
熟悉此案的人称,那段时间,上海警方和周宁县人大都在研究这个“棘手的问题”。
11月25日,“澎湃新闻”披露了事件的过程,外界一片哗然。11月27日,周宁县人大常委会主动联系警方,希望其能再次提出申请。在上海警方再次提出申请后,12月2日,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再次进行表决。
这次,21名委员全部出席,周宁县人大虽然没有透露最后投票的具体结果,但是,委员们最终表决还是同意对张裕明进行刑拘。
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仕强曾给媒体解释,常委会一般2个月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召开。
在10月24日刚召开完人大常委会25次会议后,12月2日再次召开26次会议,确实能看到该县对此事的重视程度。
华商报记者还发现,8月14日上海警方已经发函给周宁县人大常委会,提请对张裕明进行刑拘。而8月21日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4次会议时,委员们并没有对此进行讨论。这到底为什么呢?
编辑:白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