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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上海警方8月14日向周宁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申请,要刑拘该县人大代表张裕明。12月4日,中国第一个宪法日,央视《新闻1+1》用很长时间的篇幅,和宪法专家讨论上海警方提请刑拘福建省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一波三折的新闻。

  二次投票,21位委员一致同意

  12月8日,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仕强接受了华商报记者的采访。

  郑仕强说,此事发生后,全部接受的是电话采访,还是第一次面对面地接受记者采访。

  郑仕强说,上海警方的提请刑拘函,周宁县人大常委会是在8月19日接到的。因为,按照规定,他们此前已经订好在8月21日召开县十六届24次人大常委会。

  郑仕强说,按照工作程序,他们接到上海警方的提请函后,主要审查代表是否因为“履职获罪”“因言获罪”和以上警方的“打击报复”。

  下来才审查警方的主体资格、手续等等是否完善。在经过一系列审核后才能决定是否当做议案进行审核,同时还要保证提前一周到10天给参会的委员以及相应的职能部门通知。

  “从时间来看,已经不适合将此案当做议案在此次会议上进行投票了。”郑仕强提到,10月31日,他们给上海警方主要回复的是人大常委会投票的结果,并没有将不同意刑拘的正式函发给对方。

  “我们这样做的目的是给双方都留有一定的空间来沟通和协调,谁知道当地警方将这个表决结果当做最后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告诉给媒体了。”县人大另外一位领导说。

  华商报记者问,按照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撤销常委会不正确的决定,那么当时人大怎么没撤销这个决定?

  “我们也是第一次遇到此事。同时也只是将委员表决的结果通知对方,希望能进行再沟通,没想到后来事件如此发展。”郑仕强说。

  “在媒体没有公布此事时,县人大已经感觉此事重大,最后召开过3次会议学习法律、统一认识,顾全大局。但是我们也要尊重每位委员的选择。”郑仕强说。

  “县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已经公布了结果为8票赞成、8票弃权、1票反对,为何不能公开第二次投票结果呢?”对于华商报记者的提问,郑仕强说,“我们第二次21位委员一致同意刑拘张裕明。”

  县委书记强调,全县上下要讲党性,重法治

  郑仕强说:“通过此次事件,我们也认识到我们的法律知识、履职水平等等有所欠缺,但也暴露出了法律一些地方的空缺。比如,人大常委会在接到警方提请刑拘的申请多长时间内,应该给予答复,法律没有详细规定。”

  “我们和上海警方在此次事件中,都在一边摸索和请教一些法律权威专家,甚至一些做法是按照惯例和专家的意见来进行。因为法律对此没有细化规定,希望我们的教训能对推动中国法治进程有所帮助。”当地一官员如是说。

  12月2日,在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刚表决完同意对张裕明进行刑拘后,当地官方周宁网就在中午12时20分刊文《周宁县人大常委会许可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县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

  此前的11月27日,在外界一片质疑周宁县人大常委会时,周宁网连续两次刊登文章,《周宁人大:人大代表不能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护身符”》,颇有意思的是,两次刊文时间都非上班时间,一次是凌晨4时,第二次是晚上8时48分。

  文章中提到,对媒体的监督,周宁县人大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深刻反思。认为人大代表不能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护身符”,要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置。要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12月5日,周宁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家灼告诉华商报记者,“我们人大代表依法执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确实有待提高,同时不否认有地方保护的因素。”在媒体的高压下,12月5日,周宁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县委书记陈鸿飞强调,全县上下要讲党性,重法治,优环境,促发展。

  参会的一位官员给记者透露,此次大会几乎全县正科级以上领导都参加了,会议开得时间较长,气氛很沉重。显然张裕明事件深深地触动了地方领导的神经。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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