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09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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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劳动合同法已代替条例,罚款扣钱,历来作为企业强化管理的一种手段。比如员工遭到顾客投诉就要扣罚工资,企业称虽然员工没有造成企业的直接经济损失,但造成了形象这个无形资产的损失。

  因为罚款只是行政和司法部门执法时行使的特权,企业没罚款的资格。劳动法律只规定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有些法律人士称,自此企业罚款就是违法,对职工的处罚只能是批评或降格使用,最严重的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已代替条例 单位规章制度建立不能缺位/组图

  然而现实是,企业如果没有罚款权,会颠覆企业的管理习惯,让企业失去用经济杠杆促进严格管理。有个煤矿的管理人员对笔者说,管理离不开经济处罚,工人违章作业,虽没有给企业造成实际经济损失,但没有罚款就难警示职工要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

  法律否定了企业对员工的罚款,却没全部否定企业对职工的经济处分。劳动法典规定了用人单位有“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权利”,而劳动者也有义务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

  假如规章制度中规定了某些行为要受到经济处罚,也就让某些“罚款”合法化了。至少目前企业规章制度中规定的经济处罚,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法律并没有禁止。原因就在于企业可以说所有的违纪行为,都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企业的经济损失。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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