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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杨成终于明白欠款并未过期,这笔债是躲不过了,方才主动将钱如数交来了法庭。华商记者周金柱。

  12月8日,年迈的张金接过宝鸡市金台区法院法官转交的2200元案款,这笔钱他整整要了18年。

  1996年6月,张金承包了市民杨成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期间,杨成也支付了部分装修款。而当工程结束后,剩余2200元装修款却迟迟未付。经多次催要,1998年2月,杨成终于出具了一张2200元转账支票。然而,当张金拿着支票到银行取钱时,却被告知账户上没钱。自此他便开始了其长达十几年的讨债路,期间多次催要,也曾将其扭送派出所,但都无济于事。

  直至今年,张金再次找到街道办司法所求助,这时才被提醒应当走法律途径解决,随后他便来到法院提起了诉讼。案件审理中,杨成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而张金则辩解其多年来从未停止向杨成催要,并提出派出所和司法所能够证实。

  庭审后,法院作出了杨成向张金清偿装修款2200元的判决。宣判后,杨成提起上诉,二审裁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杨成终于明白欠款并未过期,这笔债是躲不过了,方才主动将钱如数交来了法庭。(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华商记者周金柱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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