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鹃)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应确保在6月底前要全面开工。
通知指出,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各县(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抓紧开展新开工项目的选址立项、规划、土地、施工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确保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6月底前100%开工建设。
未能按期开工建设的,由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项目实施部门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项目专文专题汇报。截至6月底的开工套数将作为二季度排名的考核重点。凡巡查中发现的虚报项目,除在考核中相应扣分外,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将在全省予以通报批评,省政府也将在二季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度情况点评会上通报各市区开工情况。
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开工项目,由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立年度建设项目库。实施过程中,项目发生变更的,要及时更新并报备,不得随意变化。
按照国家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2012年竣工保障性安居工程30万套。通知要求,各市县应把好两个进度节点:2010年以前(含2010年)开工的项目要在今年6月底前竣工;2011年开工的多层、小高层建筑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部竣工,高层建筑要全部封顶,以确保30万套竣工目标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