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思存)“请问误作废但因购货方已认证的发票,无法收回发票联和抵扣联,怎么处理?”一分钟后窗口便予以回复,告知有两种处理办法。近日,西安市国家税务局推出“微博”服务,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微博辐射面广、信息传播快,我们可以通过微博发出信息,与纳税人进行互动交流,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到纳税人手中。”西安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国税部门开通微博,目的是通过微博第一时间宣传税收政策并解答纳税人的有关疑问,发布相关涉税信息,公告税务事项,征纳双方可以通过微博博文、照片以及网民跟帖等形式展开互动交流,及时掌握纳税人需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快速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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