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警方表示,深圳警方联合海关曾多次展开行动打击港版仿真枪走私,今年8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缉枪治爆”统一宣传活动,呼吁民众主动上交包括港版仿真枪在内的违禁物品,积极举报涉枪、涉爆、涉刀等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据了解,2010年12月公安部发布了《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根据该规定,对于查获的不能发射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如果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在一些特定的条件下,可以致人伤亡,故仿真枪一旦超过法定标准,则应当被认定为枪支,就可能涉嫌枪支弹药等各类犯罪。刑法则分别规定了走私、非法买卖非军用枪支弹药等行为的入罪标准:走私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或者非军用子弹100发以上的,非法买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或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非法买卖气枪铅弹500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100发以上的,均达到中国刑法入罪标准。
编辑: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