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推进异地贷款,职工可持就业地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10月15日新华网)
住房公积金新规亮相,异地贷款破冰,利好打工族尤其是农民工,令人欢欣。然而破冰不等于启航,更不等于远行——这样讲并非空穴来风,破冰之后原地徘徊的情形屡有所见。比如社保异地转移接续,早为民众热肦,而早在几年前,人社部就表示要在全国实现养老保险转续,但从实际看,养老保险仍是“地方粮票”远未变为“全国粮票”。
职工社保基金由个人缴费、用人单位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自己交1份,最后享受的大约是3份。国家推行社保养老,是为了给农民工提供养老保障。因为社保不能异地转移接续,农民工往往中途退保。弃保意味着之前缴纳保险的年限不再计算,损失最大的是劳动者个人。弃保现象凸现了社保运作的属地化倾向,各地往往把征缴的社会保险基金看作自己的资源,由此导致账户异地转移困难重重。弃保只退出个人帐户中的钱,企业缴纳部分归当地所有。而“转入地”则担心“补贴”转入者,不愿为参保者接续社保。 又比如医保,亦是国家有了政策,因为一些地方对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医保转移接续消极对待,只允许转移个人账户,大头统筹基金都不转。触景生情不禁要想,公积金异地贷款新政能顺利落地吗?
惠民政策跑得快还是跑得慢,是由人决定的。人“跑得快”,政策就跑得快;而如果对群众少了真心实意,换言之人“跑得慢”更甚至干脆不在“跑”,政策还能跑得快吗?政策跑得慢或跑不动,是一些地方角色错位的投影。身子歪了,影子才歪。纠正歪了的影子,首先必须扶正身子。怎样“扶正身子”,关键是强化执行力,健全问责制——谁把政策“卡”在途中,就追究谁的责任。有了这个规矩,政策还会跑不动吗?
编辑:新闻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