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操纵无人机“黑飞”拍地貌被追刑责
在不具备航空摄影测绘资质且未申请空域的情况下,郝某指派乔某和李某操控燃油助力航模飞行机进行航拍测绘,致使多架次民航飞机避让、延误。北京一航空科技公司的郝某、乔某、李某3人被检方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至平谷区人民法院。
此次涉案的3名被告人中,郝某为北京国遥星图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的飞行队长,乔某和李某为该公司的员工。
检方指控,2013年12月28日,郝某受北京国遥星图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牛某的指派,在明知本公司不具备航空摄影测绘资质且未申请空域的情况下,指派乔某、李某、王某(另案处理)对河北中色测绘有限公司承接的河北三河公务机场项目进行航拍测绘。
乔某、李某、王某均在明知自己不具备操纵无人机资质以及不清楚公司是否申请空域的情况下,于第二天在平谷区马坊镇石佛寺村南公路上,操纵燃油助力航模飞行机升空进行地貌拍摄。
据了解,此案中涉及的航模飞机,飞机展翼2.6米,机身长2.3米,高约60厘米。
在当天的飞行拍摄过程中,这架航模飞机被解放军空军雷达监测发现为不明飞行物,后北京军区空军出动直升机将其迫降。
此外,此次非法航拍致多架次民航飞机避让、延误,造成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达18148元。北京军区空军组织各级指挥机构和部队共1226人参与处置,两架歼击机待命升空,两架直升机升空,雷达开机26部,动用车辆123台。
事件发生之后,乔某、李某被警方查获,郝某经警方电话通知后于次日主动到案。
检方认为,郝某、乔某、李某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却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应当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责。文/本报记者李铁柱
编辑: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