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静雯&孙志浩
离婚时间:2010年7月
孩子抚养权:女儿由贾静雯抚养
离婚经过:2010年7月12日,贾静雯在台北地方法院与孙志浩正式签字离婚。女方表示不要财产,只要女儿。
2010年8月31日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作出裁定,将梧桐妹监护权由双方共同监护,但由父亲孙志浩为主要监护人。梧桐妹在美国学校上学期间,由孙志浩方面监护,学校假期则由贾静雯方面监护。
2010年9月 贾静雯与孙志浩部分和解,双方愿意维持每个月按2:1的比率分配探视小朋友的天数,换句话说,梧桐妹可以跟妈妈住20天,跟爸爸住10天,而且期间都不可以把小孩带出国。
梁洛施&李泽楷
离婚时间:2011年5月
孩子抚养权:共同抚养
离婚经过:尽管梁洛施已为李家生育了3个孩子,外界也一致看好他们二人,认为他们会是一对比较“令人放心”的佳偶,然而,还是事与愿违。
2011年2月26日,梁洛施发表声明,宣布与李泽楷分手。详细声明如下:
“新的一年开始,我祝各位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踏入2011年,我本人亦走进人生的一个新阶段 ,我和李泽楷先生分手了。
我们曾经拥有一段美好岁月,我们的孩子会共同抚养。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我俩的共同目标。
藉此声明,望能结束外界对我无休止的猜想,臆度。”
声明发布之时,梁洛施本人不在香港,仅通过公关团队向媒体传真了一份几句话的声明,而公众所关心的财产分配问题,在声明中也未曾提到。
编辑: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