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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刚刚成年就因盗窃获刑,可被宣告缓刑的龚某变本加厉,偷车、砸车……最终,他原来获得的缓刑机会被撤销,原判刑罚与新罪合并。

  刚刚成年就因盗窃获刑,可被宣告缓刑的龚某变本加厉,偷车、砸车……最终,他原来获得的缓刑机会被撤销,原判刑罚与新罪合并,将在狱中度过数年时光。

  2013年3月,当时不满19岁的陕西泾阳小伙龚某就曾因为盗窃罪被泾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2.8万元。可他没有珍惜缓刑的机会,反而在今年1月1日凌晨窜至西安市未央区草滩镇上庄村,从一村民家客厅盗走一把雪佛兰汽车钥匙,将该村民停在家门口的车盗走。逃离途中,龚某又偷了一幅车牌换在了雪佛兰车上。1月10日,他驾驶这辆偷来的车外出,结果在西铜高速上翻车,他弃车逃离。 10天后,龚某又趁夜在西安三桥发现一辆没有关住车门的广本轿车,上车找到车钥匙后将车开走。他逃到鱼化寨时,又偷了一幅车牌挂在了广本车上。除了偷车, 他还干砸车玻璃的事。

  4月2日凌晨,他开着偷来的广本车窜至北辰立交附近一宾馆前,用随身携带的起子将一辆丰田车右前门玻璃砸碎,盗走苹果和酷派手机各一部;5月5日凌晨,他又驾车来到同一家宾馆前,砸了一辆路虎车的玻璃,偷走一套相机和1万元现金。当日,龚某被抓获。

  西安市未央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车辆,并使用破坏性手段盗窃他人车内财物,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由于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应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并对新的犯罪作出判决,合并前后罪决定执行刑罚。

  日前,法院一审撤销了泾阳县法院对龚某缓刑部分的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与原判刑罚1年9个月、罚金2.8万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7.8万元。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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