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09日 登录论坛 注册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滚动新闻 > 正文
摘要 : 19岁的王波来自安康平利,常年在外打工,因为跟随的妻子怀孕,从今年8月底,他带着妻子从神木来到西安,这次的工作是在北郊一家工地上搭脚手架,而他的工头刚好也是他的老乡。

  19岁的王波来自安康平利,常年在外打工,因为跟随的妻子怀孕,从今年8月底,他带着妻子从神木来到西安,这次的工作是在北郊一家工地上搭脚手架,而他的工头刚好也是他的老乡。从8月25日开始,王波开始在笔记本上记录他每天工作、休息或者加班的情况,而这个记录截止到10月31日。王波说,当 天晚上,他接到加班的通知,到了深夜,他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两三层楼高,导致他的左脚受伤。

  8日,在西安北郊,王波拄着双拐出现在华商 记者面前,在他的指引下,来到工地中位于二楼的简易房宿舍,宿舍里他的妻子也在里面,取暖就靠一个“小太阳”。根据王波拿出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显示王波在 11月1日住进医院,因为左脚脚跟部粉碎性骨折住院21天。王波脱掉棉拖鞋指着脚底说,目前脚骨靠钢板和钢钉固定,根本无法落地。

  王波说,在他住院之后,工地项目方支付了1.7万元左右的医疗费用,等他出院后找到项目部商讨赔偿,但一直没有结果。于是,在12月1日的时候,王波找到一家律师事务所,看到王波的实际情况后,律师事务所建议王波申请法律援助,随后,王波递交申请,陕西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陕西东瑞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援助。

  8日,在见到向王波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杨建强的时候,他表示,因为王波长时间没有上班,尽管已经在工地上班两个月却一直没有支付工资,因此他担心工地项目方不承认王波曾在此工作并受伤的情况。

   8日下午,华商记者联系到了项目负责人许经理,对方表示王波是在工作期间饮酒后导致意外发生,而且王波曾多次不参加工地的安全教育,许经理表示,工地方 愿意与他协商赔偿事宜,但是具体数额协商无果。对于许经理的说法,王波表示饮酒并非在工作期间,而是在当天下午。对于饮酒是否对王波受伤产生一定的影响, 杨建强表示,是否饮酒并不妨碍王波的工伤认定,因为王波是在工地工作期间导致的受伤。

  8日,华商记者就法律援助相关事宜联系到陕西省司 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副处长王辉,他表示,法律援助面向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服务,需要由有需要的群众递交申请。王辉说,具体到王波个人的农民工身份,全省 范围内免予经济审查,随后指派律师负责承办,但全程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案件办理完结后由政府部门负责承担律师费用。王辉表示,任何需要法律援助服务的个 人,均可拨打12348法律援助专线进行咨询。

  华商记者 李小博/文 袁琛/图

编辑:华商报供稿

相关阅读

上一篇:女子揣子弹宝鸡乘车被收缴 称用来辟邪
下一篇:陕西公布新一批国家4A旅游景区 宝鸡增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