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去年试测PM2.5
但数据不稳定
西安市环保局昨通报西安2011年度环境质量状况,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噪声污染与往年基本持平。
2011年,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的天数为305天,占总天数的83.6%,比前年增加1天。城区的6个监测站已在去年开始监测PM2.5。但由于PM2.5监测属于一个新生事物,目前搜集的数据尚不具备稳定的表征,不具备公布的意义。PM2.5的监测数据一定会尽快公布。2011年西安市水环境质量总体好于去年同期,“渭河、浐河、灞河、滈河、河、涝河和新河等7条河流水质好转,其中综合污染指数较上年同期下降最大的是滈河、河、灞河和渭河。”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孙玉琪说。
此外,临河、潏河、沣河和黑河,水质污染状况均有不同程度的加重。
市民的饮用水是否安全?4个监测点位2011年7月和12月分别两次进行了地表水109项和地下水39项的全分析,达标率为100%。
2011年功能区噪声与2010年相比,噪声污染整体基本持平,与国标相比,昼间噪声除居民文教区超标外,其余均达标,夜间噪声全都超标。按照城市区域环境质量等级划分属于轻度污染。
今年将启动环境公诉
首起案件可能在春节后开庭
以前,一些高污染企业污染环境后,总是缴罚款了事。今后,除缴罚款,还有可能被推上环境法庭,这是我省今年即将启动的环境公诉。同时,我省首起环境公诉案件可能在春节后开庭审理。
何发理说,环境公诉的重点是针对那些污染危害较大,对百姓健康造成重大影响以及造成区域流域重大环境污染的环境违法者,包括连续几年来在环境执法检查中,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排污企业,都将启动环境公诉。
具体实施中,环境污染受害者可自己提起公诉,也可请环保部门代其向法院或司法部门提起公诉。
名词解释:环境公益诉讼是指社会成员,包括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在环境受到或可能受到污染和破坏的情形下,针对有关民事主体或行政机关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环境公诉的法律支持来源于一九九七年新刑法中增设的一项刑事犯罪,叫破坏资源环境保护罪,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由本报记者
李治燕郭晓蓉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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