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的李某系汉中宁强县毛坝河镇一村民,仅有初中文化程度,由于长期居住在深山老林,既不学法也不懂法。在他的意识中,深山到处是林木,只要需要,谁都可以随意砍伐。
李某见本村村民张某在自留山林里有一片青冈树,为种袋料香菇,李某于今年2月以9000元的价格购买了张某的青冈林,他嫌到林业部门办理采伐许可证太麻烦,自认为家在深山,即使砍伐几十棵树木,也不会有人知道,林业部门也难以发现。抱着侥幸心理,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他使用油锯在购买的山林内擅自采伐青冈树66棵。
接到群众举报后,宁强警方立即展开调查,根据走访到的事实,警方将李某抓获,从其家中搜缴了被砍伐的青冈树。经鉴定,李某砍伐的青冈树材积为10.276立方米,折林木蓄积约13.7立方米。李某对其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今年6月24日,李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取保候审。
近日,经过开庭审理,宁强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鉴于其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李某免予刑事处罚,涉案木材处理款2877元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华商播报记者 杨兰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