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8日 登录论坛 注册
华商网 > 新闻 > 国内 > 国内 > 正文
摘要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张曙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新华社中国网事:【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一审被判死缓】“新华社发布”客户端快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张曙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记者 鲁畅)

  案件回顾:

  据中新网: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涉嫌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

  该案于2013年9月10日首次开庭,张曙光被检方指控涉嫌受贿4755余万。对检方指控的受贿13笔、共获赃款折合人民币475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张曙光当庭表示认罪,并对整体犯罪事实不持异议。

  起诉书显示,现年57岁的张曙光涉案时间跨度从2000年至2011年,11年时间里,共涉及13起受贿指控,其中最低的一笔受贿额为人民币3万元和1万美元,共折合人民币10万余元;最高的一笔受贿金额,则高达人民币1850万元,而行贿方多是民营企业。

  据称,张曙光向企业老板伸手要的第一笔钱是为了参评中国工程院院士。他称,为了工程院院士,2007年他向今创集团总裁戈建鸣索取200万元,在申报院士失败后,他又先后两次向戈索要钱款,共计800万元。

  在中国高铁建设过程中,张曙光利用职务便利,把许多高铁项目交给多家私企,使这些企业从中获取高额利润,张本人则从中收受巨额贿赂,而所有的利益最终都通过高铁的天价采购得以掩盖。案发后,大部分受贿款物已被追缴。

编辑:王静

相关阅读

上一篇:592个国家级贫困县名单公布:陕西50个 富平入列
下一篇:晋宁征地惨案致8死 12万元补偿款缩水至4.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