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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近日,南郑县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南郑县法院以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2014年6月16日,汉中南郑县新集镇村民张某闲转,走到该镇水城村村民何自华家附近时,见何某家中无人,便翻墙进入何某家中,可是他翻遍所有的柜子、床铺,都没有找到值钱的东西,只好失望离开。

  何自华家人回家后发现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知道家里进贼了。报警后,民警在勘验现场时从现场提取了一枚指纹,通过指纹比对,确定张某系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归案后对入户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近日,南郑县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南郑县法院以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华商播报记者 王亮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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