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忽略并且错过了西安市关于《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审验期限,家住长安区的陈先生在西安市出租车管理处,与有关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后,将自己的从业资格证撕成两半。西安市出租车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错过审验,只要补缴罚款,仍可进行审核。一年多没开车,为啥审证要缴“交通罚没收入”。
9月19日上午,陈先生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到西安市出租车管理处对自己的《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进行年审。他告诉华商播报记者,他是2012年考试获得的《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2013年也进行过审核,审核的日期显示为2013年9月29日,“我想着还有10天就到审核的最后期限了,所以就提前10天去审核。但是去了以后,出租车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说我的资格证已经过期了,必须交罚款后才能继续审核,否则就干脆叫我放弃,重新考证。”
陈先生称,在西安市出租车管理处办公大楼入口处,他和大楼的安保人员发生了激烈争执,一气之下他将自己的证件撕成两半。和陈先生同去审验资格证的王先生和李先生因为分别交过罚款,已经顺利通过了资格证的审验,但是他们和陈先生一样,都对要补缴罚款的名目感到难以理解。
“这个罚款的名称是‘交通罚没收入’,我都一年对没开车了,哪里来的违章,也没有乘客对我的投诉?为什么要处罚我?”陈先生表示,虽然没有再开车,但是他觉得取得这个资格证也不容易,日后也许还要用,所以还想继续保留这个资格,但让他想不通的是,这个罚款的名目让他赶到莫名其妙。陈先生已经撕成两半的资格证显示,陈先生去年资格证审验时间为9月29日,但审验章中间有个字母B。
西安市出租车管理处释疑:持证者已错过正常审验和补审时间
华商播报记者19日下午从西安市出租车管理获悉,西安市出租车管理处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的工作要求,结合出租车运输管理处的工作安排,确定2014年《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审验期间为3月25日至5月23日,“这期间为资格证正常审验期,5月26日至7月31日为因为各种原因错过资格证审验,补审期限。在这两个时间段审验都不做处罚。”
西安市出租车管理处工作人员解释称,这个审验期限对所有出租车驾驶员和资格证持有人都是一样的标准,而且审验期限也曾经在媒体上进行过公示,超过这个期限未审验资格证的持证人,将按照《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54条的规定予以300以上,1000以下的罚款处罚。工作人员称,陈先生的情况就属于第54条规定的第一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复审”的情况。
工作人员表示,审验的期限每年时间段都差不多,去年审验的时间和今年审验时间今本上是一致的,“陈先生的资格证显示为2013年9月29日,但盖的审验章上有一个字母B,就可以肯定他去年也是补审的。但具体有没有交钱,现在还不好查询。”
同时,工作人员还解释称,关于罚款“交通罚没收入”的名称,是因为涉及交通行业的罚款,统一都是这样的名称,并没有别的名称,也并非是哪个部门私自制定的罚款项目。工作人员还表示,错过今年的审验,只要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补缴罚款,仍可进行审验注册。
华商播报记者景冀报道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