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和家人乘坐飞机来到西安,但当他们一行3人抵达机场后,发现办理托运的3件行李中只剩下了2件。经过2天的等待后,王女士从机场领回了被错运到昆明的行李,“但打开包之后发现,里面的800元现金没了。”
王女士说,9月17日晚,在西安工作的重庆人王女士和家人,一起乘坐东方航空公司的MU2268次航班抵达西安,但当她和母亲取行李时,却发现办理托运的一只背包不见了。王女士表示,当时办理托运的行李共有3件,其中2只箱子已经取到,丢失的背包中,装有母亲的衣物,以及母亲的钱包等物品。经过查询,机场的行李管理部门告之王女士,这趟航班登机的行李共有71件,但抵达西安的只有70件。经过交流,王女士同意先行离开,等待航空公司的调查结果。
9月19日,王女士接到通知,称丢失的背包已经找到。“他们告诉我行李被错运到了昆明,后来由海航的一趟航班运到西安。”王女士说,当她拿到背包后,当着工作人员的面打开并检查物品,“当时我母亲的钱包拉链已经被拉开,里面的800元现金也不见了。”王女士表示,由于出发前她特意在母亲的钱包里放了现金,因此数额记得比较清楚。王女士认为,由于背包是东航的工作人员失误,被错运到了外地,才导致现金丢失,因此东航应该承担责任。
今日中午,华商播报记者联系到了东方航空公司行李管理部门,一名工作人员称,由于王女士丢失800元现金一事很难证实,因此航空公司无法按照乘客所说数目进行赔偿。目前公司已经向机场公安部门报案,并对此事展开了调查。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小东表示,由于王女士目前并不能证明,她在行李中存放了现金,如果通过法律程序维权,将会面临举证困难的难题。戴小东建议,乘客在托运行李的过程中,现金等贵重物品建议贴身存放,以避免发生纠纷。
如何防范行李丢失?在托运行李的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西安某航空公司地勤工作人员王先生给出了3个建议。
建议一、贴身携带贵重物品。按照相关规定,在托运行李中夹带贵重物品和重要文件,包括现金、证件、相机、电脑等,一旦发生意外或损坏,只会按照行李的重量进行赔偿,并不会参考物品本身价格。因此笔记本电脑、相机等贵重物品建议贴身携带。
建议二、超过限额可办理声明价值。在旅客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50元时,即可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办理了声明价值的行李如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发生损坏,承运人将按照托运人的声明价值赔偿。
建议三、行李标注个人标识。在箱子上贴上醒目的贴纸,或挂行李牌以作区别。行李内可以放张名片,内有乘客的名字、联系方式等信息,一旦遗失也比较容易被及时寻获。
华商播报记者 孙昊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