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播报讯(记者 卿荣波)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10月1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要点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今日下午,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称,新政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准入方面的门槛,这对于刚就业的大学生和刚从外地调到西安就业的缴存职工来说是重大利好。之前的政策是需要连续缴存12个月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这个时间缩短到6个月。这就意味着,大学生毕业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后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了。
当前,职工跨地区流动日益增强,在就业地缴存、回原籍购房需求增多。为适应职工流动性需要,《通知》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这对于外地调入西安的缴存职工来说更是利好。例如,王先生曾在北京工作时,缴存了2年的住房公积金,现在,他调到西安来工作,如果想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话,西安也认可他之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记录,因为缴存满了6个月,所以他立刻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应尽快联网,实现信息共享,简化贷款办理程序,缩短贷款办理周期。据了解,西安市房管部门城六区和各区县都没有完成联网,信息都没有统一,本地房屋数据没有完全实现电子化,因此,这条政策的要求在西安还没有办法完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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