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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9月7日,何先生到西安市西门外人人乐超市,购买了一件利朗外套,用信用卡刷卡支付906元,后因衣服型号过大要求退货,超市答应退货,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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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7日,何先生到西安市西门外人人乐超市,购买了一件利朗外套,用信用卡刷卡支付906元,后因衣服型号过大要求退货,超市答应退货,但不退现金,要求何先生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15个工作日内,将906元打入何先生账户内。何先生认为提供个人信息不安全,不接受该方案,经协商,何先生勉强接受了超市工作人员为其办理购物卡的方案,超市为何先生办了900元购物卡,退还6元现金。何先生认为超市让其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让顾客没有安全感。

        9日,该超市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该超市规定:现金支付,退还现金;刷银行卡支付,退款打入银行卡;刷超市购物卡,退款办成购物卡。陕西臻理律师事务所房立刚律师认为,超市与消费者作为平等的交易主体,对支付方式作出约定是合理的。如果交易解除,对于退款方式问题,双方也应该协商解决,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如果选择银行卡退款方式,消费者可采取在身份证或银行卡复印件上签注用途、日期、"再复印无效"等字句,来进行防范。同时,商家也有义务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华商播报记者 赵国强/文 于卓/图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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