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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警方对邱某某父亲的询问笔录中也提到,邱某某一直未上户,也并没有其他名字,邱宇系邱某某的堂哥。

   “因涉嫌抢劫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2年3月2日刑满释放。”邱宇(化名)听到这个消息突然懵了。作为“有案底的人”,邱宇对此竟毫不知情。

   邱宇,1989年出生,子洲县人。2009年毕业后,一直在榆林打工。一个月前,邱宇找到一份“正式工作”,在即将签约入职时,单位的负责人告诉邱宇“不能签合同了”。因为邱宇“有案底”。

   这是邱宇第一次听说自己曾“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而且罪名是“抢劫罪”。

   在全国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中,邱宇的户籍信息里确实有一项在神木抢劫犯罪被判刑2年的记录,刑满释放时间为2012年3月2日。姓名和身份证号都与他本人相符。

   邱宇说,其实真正犯罪的是自己堂弟,堂弟邱某某曾在2010年,伙同他人在神木,抢劫大车司机200元,因此被判刑。

   在神木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供的一份情况说明中提到,“邱某某被民警抓获时,其供述名字叫邱宇,后经查证,邱宇系邱某某的堂哥,邱某某一直未上户。”

   警方对邱某某父亲的询问笔录中也提到,邱某某一直未上户,也并没有其他名字,邱宇系邱某某的堂哥。

   “为什么公安局已经调查清楚了,却还是把犯罪信息记录到我身上?”邱宇说,因为此事,最近一个月自己去了多趟神木县人民法院和神木县公安局,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现在工作也泡汤了,希望相关部门尽快给我一个说法。”邱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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