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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近日,汉中镇巴县公安局长岭派出所查处了一起使用爆炸物品在河里炸鱼案件,违法行为人刘某被治安拘留。

    近日,汉中镇巴县公安局长岭派出所查处了一起使用爆炸物品在河里炸鱼案件,违法行为人刘某被治安拘留。 

    10月12日中午,正在下乡工作的长岭派出所民警接辖区群众举报,村民刘某正在河里用炸药炸鱼。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刘某抓获。经询问刘某对使用炸药炸鱼一事供认不讳,并主动上交了4.8米导火索、0.99公斤炸药及2枚为雷管。 鉴于刘某认错态度较好,且积极上交剩余爆炸物品,镇巴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刘某处治安拘留8日。

    华商播报记者 曾春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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