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8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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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汉中市107名报考考生根据下列情况绩予以加分。

    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10月15日公告,在2014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中,经汉中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严格审核,有107名汉中市报考考生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现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请您来监督。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汉中市107名报考考生根据下列情况绩予以加分:

  ①在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2011年9月10日前到社区工作)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社区岗位的加10分。

  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③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计,时间界定为2011年9月10日前至今。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对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0916—2626569  0916—2626373

  (实习记者 杨兰)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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