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别人之间存在着债务关系,西安33岁的杜某就敢借债主名义上门索要欠款。虽然敲诈得手3万元,但经法院判决,他不仅被处罚金3万元,还因敲诈勒索罪要服刑两年十个月。
4月中旬,杜某得知王某与程某之间有债务关系,意图假借债主程某名义将王某所欠钱款私自索要后据为己有。5月5日,杜某纠集赵某等3人,声称让3人给其帮忙去要账,并于当晚驾车至王某家楼下。一直等候到次日上午8时许,4人发现王某出门准备骑车上班,将王某拦下并一起到其家中,威逼并索要王某欠程某的钱款。后杜某等人又将王某带至西安市阎良区某宾馆房间继续让联系借钱。王某被迫向其朋友借款3万元,并按杜某要求让朋友将钱存入其银行账户。
当日中午12时许,杜某与王某在储蓄所将3万元全部支取,杜某拿到钱后,与其他3人驾车回到西安。后杜某分给赵某等人6000元,将其余赃款全部挥霍。
5月12日,杜某被警方抓获。阎良法院审理后,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华商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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