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8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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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得知3男子未经允许,在自己承包的鱼塘钓鱼,汉中男子郑某、胡某没有报警求助,而是将3男子带到酒店威胁恐吓。

  得知3男子未经允许,在自己承包的鱼塘钓鱼,汉中男子郑某、胡某没有报警求助,而是将3男子带到酒店威胁恐吓,敲诈来3万多元。等到他们的会是法律的严惩。

  2014年7月24日晚11时许,周某、王某、程某三人未经允许,在洋县戚氏镇苎溪河水库钓鱼时被看管人员发现并抓住。郑某、胡某得知自己承包的水库上有人私自钓鱼,便驾驶车前往水库,将周某等三人带至汉中市汉台区一酒店内威胁、恐吓,逼迫三人向家人打电话筹集钱款共计三万余元。 随后,汉中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郑某、胡某抓获,两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汉中警方以涉嫌敲诈将他们刑拘。近日,这起案子已已送至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

  “在得知自己的财产受到他人侵犯之时,应该及时向警方进行求助。”就此,汉台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说,不该采取非法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这样不仅不能保护自己合法正当权益,还要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华商记者 曾春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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