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信息涉嫌“洗白”
谭莉说,谭琴是在2001年1月19日,在旬阳县烟厂小河北生活区内,被昔日好友王开芳泼硫酸毁容,之后,王开芳逃离。
而警方的户籍信息系统显示,“赵红梅”的户口有过三次“历史变动信息”:第一次变动的时间为2001年5月21日0时01分,距她作案后仅4个月时间,这也是“赵红梅”户口中第一次来户县开始生活的时间。
之后两次户籍变更分别为2004年10月20日0时和2011年7月2日15时。“历史变动信息”中,“赵红梅”曾从高陵县向户县有过迁移,而迁移方式为“投靠亲属”,申领原因为“原件丢失”。
根据目前西安警方规定,“投靠亲属”分为无职业夫妻投靠、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年老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三种方式。除了要向迁入派出所提供与投靠者的关系证明以外,还需要提供申请人的原身份证和户口本等证明文件,如果是外地户口迁入西安,还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
“如果证实赵红梅就是王开芳,那么,她当时如何投靠的?有没有证明文件和亲属,这些都有可能成为相关部门调查的方向,如果说不清这些,嫌疑人很可能涉嫌‘洗白’,帮她弄假户口的人也脱不了干系。”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户政警员说。
“赵红梅”何时取得该户口和身份证号,记者无法获知,但从身份证号显示的信息判断,发证地为陕西省西安市户县。多名熟悉户政工作的警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身份证号,属于一号定终身,一般很难修改,但并不等于身份证号无法修改,除非申请人拿出如身份证号码重号等合理理由,通常,警方不会受理修改身份证号的要求。
昨日,华商报记者试图联系户县公安局,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以“他们只是配合旬阳警方实施抓捕,案件以及其他事情,已经移交给旬阳警方,案件仍在侦办中,目前不便接受采访”为由,拒绝了采访。
今年6月6日,华商报A11版以《蹊跷的网上通缉令》为题,报道了“谭琴被伤害案”,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经查,2011年11月底,旬阳县公安局为完成清网任务,利用虚假材料违规撤销犯罪嫌疑人王开芳的上网追逃信息,相关领导和民警违反了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工作操作规定。
根据有关纪律条例之规定:决定对旬阳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益军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旬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董强印给予撤销党委副书记职务、撤销政委职务处分;对旬阳县公安局副局长潘怀宏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旬阳县公安局小河派出所所长吴高平、旬阳县公安局巡警大队队长王刚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旬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教导员王明国、刑警大队队长刘平辉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对于嫌疑人在逃期间的其他问题,相关部门仍在调查,而王开芳在逃期间,使用过的那个“合法身份”,像谜一样,正待一一揭开。
编辑: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