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8日 登录论坛 注册
华商网 > 新闻 > 陕西 > 滚动新闻 > 正文
摘要 : 李伟受邀参加同学聚会,不料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自己和他人死亡,之后,李伟的父母将共同饮酒人告上法庭。

    李伟受邀参加同学聚会,不料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自己和他人死亡,之后,李伟的父母将共同饮酒人告上法庭。9月17日,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8被告共同赔偿李伟家属3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未阻止朋友酒后驾车 同饮8人成了被告

   2014年9月17日,宝鸡市太白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共同饮酒而引起的案件。家住太白县咀头镇的李伟在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致自己及第三人周黎明死亡,李伟家属将共同饮酒的张小兵等八人告上法庭,要求八名被告共同承担死者李伟的各项费用及第三人周黎明赔偿费用共计34万元中的40%。

   2012年6月24日晚,李伟受邀与张小兵等八人在太白县某火锅城参加同学聚会,席间李伟喝了不少啤酒。饭后,李伟驾驶两轮摩托车回家途中因饮酒过量与周黎明相撞,导致李伟及周黎明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李伟的家属通过法院调解赔偿了死者周黎明死亡赔偿金等损失15万余元。今年4月,李伟家属将共同饮酒的八人诉至法院,要求八被告共同承担死者李伟的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及第三人周黎明的赔偿费用共计13.6万元。李伟家属认为,八被告在与李伟饮酒后,明知李伟酒后骑车,却没有阻止并尽到安全注意和关照义务,对李伟的死亡应承担一定责任。八被告辩称李伟的死亡是系交通事故引起而非饮酒导致,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朋友聚会要安全提醒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多次为八被告明法析理、耐心说教,八被告均同意由法院主持调解。但由于八被告均刚刚成年,既无积蓄又无稳定收入,虽愿意承担责任,但履行能力不足,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之后,办案法官在对八被告家庭经济能力进行了解后,又多次与李伟家属进行沟通交流,本着互相理解、互相体谅的原则,为双方消除隔阂,化解矛盾。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八被告共同赔偿李伟家属3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说法:近年来,由于过量饮酒或不良饮酒习俗造成的人身伤亡事件屡见不鲜。朋友聚会一定要文明饮酒、适量饮酒,相约饮酒一定要合理照顾、安全提醒,酒后不得驾驶车辆。如发现酒友有异常情况,应尽合理照顾义务,必要时可报警或送医院抢救治疗。(记者 马爱萍 通讯员 郭军伟)

编辑:华商报供稿

相关阅读

上一篇:宝鸡法院判决书现19万年后人 或因系统故障
下一篇:自来水管道早上破下午修 物业称怕影响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