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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今年7月,华商报曾连续报道洛南城隍庙被违法拆除事件,洛南县县长等5人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华商报商洛讯(记者 田德政 实习记者 陈永辉)今年7月,华商报曾连续报道洛南城隍庙被违法拆除事件,洛南县县长等5人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10月16日,国家文物局通报了这起典型的文物违法案件。

  10月16日,国家文物局通报了近期8起典型的文物案件案情与惩处

  情况,洛南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城隍庙遭擅自迁移、拆除案是其中之一。

  通报称,案件曝光后,国家文物局迅速发函督办。陕西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批示要求认真调查处理,依法追究责任。陕西省文物局两次致函商洛市政府提出督办要求,多次赴现场督办。商洛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文物局等部门参与的联合调查组,定性为一起严重的法人违法案件。

  陕西省商洛市监察局对在拆除洛南县城隍庙事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洛南县县长刘明智、副县长党建平和相关部门领导石洛军、张晓兵、孟喜才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这是陕西省首次依法追究地方政府法人违法的县(市)级主要领导责任。商洛市文物部门依法对陕西中琪地产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陕西省文物局责成洛南县政府原址重建城隍庙。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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