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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张某小学毕业后,认识了一群“好哥们”,令张某困惑的是,这几个好兄弟都没有工作,花钱却大手大脚,

    为了帮助张某迅速“脱贫”,张某小学毕业后,认识了一群“好哥们”,令张某困惑的是,这几个好兄弟都没有工作,花钱却大手大脚,大家愿意“拉他一把”,带着张某走入了偷盗、贩毒之路。张某多次入狱,出狱后又重操旧业,近日,陕西汉中汉台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2000元。 

    2004年6月,张某因犯盗窃罪,被汉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出狱后,张某再次行窃,2009年2月张某因犯盗窃罪被汉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第二次出狱后,张某认为偷盗只能赚小钱,这次,他想干笔大买卖,却不知,把自己又推进了更深的深渊。2013年12月1日下午5时许,张某与舒某电话联系购买毒品,二人约定在汉台区黄家塘立交桥下的巷子里进行交易,张某以6300元现金从舒某处购得毒品。公安机关在交易地点当场抓获张某,从张某身上查获一个印有“金桔柠檬枇杷含片”的铁盒,里面有用白色塑料袋装的白色晶体颗粒若干和红色颗粒18颗,以及用塑料纸包裹的白色粉末状物品。

    经汉中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持有的白色塑料袋的无色晶体状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13.42克;从白色塑料袋装的红色药片中检出咖啡因成分,净重1.632克;从塑料纸包裹的白色粉末中检出海洛因成分,净重13.57克。由于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遂做出上诉判决。(记者 杨兰)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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