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8日 登录论坛 注册
华商网 > 新闻 > 陕西 > 综合新闻 > 正文
摘要 : 公车问题中央车改办谈公车改革山阳交通局干部下乡驾公车违规吃喝纪委介入调查曝司法局男子公车私用开警车上下班一年多内地清理清退超11万辆公车及16万余吃空饷人员。

  严禁各机关因私使用公务用车;超过核定面积的办公用房等应及时收回……昨日,省政府媒体联络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召开发布会,宣布《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我省各级机关单位的管理有了明确的法律规范。

  定期公布“三公”经费成法规要求

  “机关事务管理不就是给机关单位搞后勤服务吗,还需要立法吗?”也许你会这么想,其实机关事务指的是使用财政资金、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各项活动,包括“三公”经费、房产、公车管理等。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孟军介绍说,目前我省大多数市、区、县没有明确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一些同级政府、部门间还存在服务保障标准差距过大、奢侈浪费等现象。《办法》的出台就是要使全省各项机关事务在法治框架下运行。下一步我省各级政府还将依法建立统一的机关事务管理机构。

  “三公”经费怎么管?《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机关运行经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这三大类经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并定期公布“三公”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和运行、或者因公出国(境),不得在下级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报销相关费用。

  不得为公车增加高档配置

  对于机关单位的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对本级机关房地产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完善机关房地产管理信息档案。孟军介绍,目前我省省级机关资产已经建立了规范的档案,只要输入相关单位名称,就可查到其地产、房产信息。针对公车使用,《办法》规定,各机关应按照编制和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存在超编制、超标准配车;不得为公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不得借用、占用下级单位和其他单位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的车辆;不得因私使用公务用车。

  《办法》规定,存在自行处置机关资产、自行购置公车或因私使用公车等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陈琳)

  公车问题

  中央车改办谈公车改革

  山阳交通局干部下乡驾公车违规吃喝 纪委介入调查

  曝司法局男子公车私用 开警车上下班一年多

  内地清理清退超11万辆公车及16万余吃空饷人员


编辑:王秋阳

相关阅读

上一篇:陕西展开今年第二轮巡视 省委六巡视组电话全公布
下一篇:强降温袭陕阴雨天将持续到月底 西安今最低温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