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汉中镇巴县巴庙镇男子唐某,今年4月刚刑满释放,9月又因盗窃被刑事拘留。而给警方提供破案线索的,竟是他作案时丢下的自己的手机。
9月21日,唐某流窜到镇巴县三元镇,凌晨1时许,窜入三元镇一房屋行窃。在盗窃时,唐某害怕翻窗压坏自己的手机,便掏出手机放在窗台上,进屋盗窃一部苹果手机时,被失主发现,唐某跳窗逃跑,却没来得及取回自己的手机。
失主报案后,三元派出所在侦查时发现了窗台上的手机,估计是犯罪嫌疑人所留,便通过手机号码查询机主,很快查出了机主信息。警方进一步了解到当日早晨唐某已坐车到达长岭镇,遂通知长岭派出所堵截。长岭派出所在一辆客车上查获了唐某,当场从其身上搜出苹果手机一部,唐某对盗窃一事供认不讳。
后经县物价局鉴定,唐某所盗窃的手机价值4790元,目前唐某已被镇巴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华商播报记者 曾春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