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的云某某在23岁那年因强奸罪被判4年半,出狱后4年他又开始盗窃了,这次,他要面对的是13年的牢狱生活。
云某某是河南人,小学文化,农民。2006年因强奸罪被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2009年5月15日被释放。2013年,云某某三次于凌晨时分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凤城二路等地,破坏车窗玻璃后盗窃车内物品及现金,共案值44万余元。
9月25日,未央区人民法院认为,云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罪,云某某曾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处云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华商播报记者 赵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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