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先生表示他对这场官司很有信心,桌上放的正是他当时从超市购买的蒙牛的产品的外包装
记者向店主询问二者的区别时,店主表示“调制乳就属饮料一类,纯牛奶才是牛奶”。而一位消费者在拿起纯牛奶制品和调制乳制品,询问店主后,都感觉很茫然,“这价钱都一样,有啥区别呢?”店主回答说:“纯牛奶一般都是原味,不加其他成分,调制乳制品都加了其他成分,比如有些是水果味,有些偏甜一些。”
一位消费者表示,在购买这些乳产品的时候,更多时候会选择“纯牛奶”,“那些加了其他成分的牛奶制品口感可能会好一些,但肯定不会是纯牛奶。”有的消费者却表示,平时购买乳制品如果标注不是特别明显,肯定不知道买的是调制乳还是纯牛奶。“配料表上的字都很小,根本没有耐心看。”
案件回顾 西安市民告蒙牛,调制乳怎能叫牛奶
今年8月13日,西安市民钟先生在西安高新区易初莲花超市购买了“蒙牛奶特香草口味牛奶”、“蒙牛奶特香蕉牛奶”、 “蒙牛奶特朱古力牛奶”共四盒,总共花费19.6元。付账后却发现在包装盒侧面配料表一栏写着“调制乳”三个字,钟先生认为国标上称含量为百分之百的才能叫牛奶,如果含量还有20%的其他物质就不能叫奶,只能叫做调制乳,市面上销售的像“蒙牛香蕉牛奶”的这些类型都是调制乳,不应该称之为牛奶,超市以及蒙牛乳业有存在欺诈消费者的嫌疑。
随后将易初莲花超市和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有限公司起诉至新城区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超市和蒙牛企业退还货款19.6元和赔偿款500元,同时希望这些大企业引以为戒,规范产品名称。8月19日,新城区法院正式受理了这起案件。华商播报记者 景冀 文/图报道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