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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要知道,在明代的时候,咱们陕西蓝田就有声名远扬的“吕氏乡约” ,来调整乡人的日常生活,没道理我们这些现代人还不如古人吧。

  斩断领导干部干预司法之手

  马九器:建设法治政府里面,有一条创新制度很厉害,就是“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如果这条制度真能不折不扣执行下去,对一把手会产生很大震慑作用,那些拍脑袋决策、外行瞎指挥、人治思维恐怕都要三思而后行了,因为你的头上将有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一辈子悬着,不管你走到哪里、不管你是退休还是升迁,都可能因为一次重大责任而付出惨痛代价。

  曹旭刚:这几年,某些地方有一些很不好的现象,就是很多官员,在做决策的时候,常常只看眼前,不想着长远,他们想的很简单,我只要现在能弄到利益,以后即便出了事情,也不关我的事情。现在,有了这样的规定,肯定没有胆子随心所欲了吧。

  马九器: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这项改革很有现实意义,因为当下社会损害公共利益的事很多,比如地方利税大户污染环境、比如垄断央企损害消费者权益、比如行政机关乱收费,等等,由于法律空白或者当事人原因,这种行为无法以公益诉讼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即使一些公民以公益诉讼名义打官司,也往往受到很多法律瓶颈或者非议阻碍。

  曹旭刚:其实,按照我的想法,公益诉讼制度,其实应该把口子放得更开一些,不但检察机关可以用公诉的形式提起公益诉讼,个体消费者也应该可以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直接告到法院,让那些污染环境的、售卖有毒有害商品的,胆战心惊,可是,再一想,公益诉讼在中国毕竟是个新鲜事物,一步到位也不大现实,所以,先搞好公诉形式的公益诉讼,也是一种必需,搞好了,个体发起的公益诉讼,自然就能出现。

  马九器:独立公正的司法权是法治重要内容,对它伤害最大的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种种干预,针对这些问题四中全会也想出一条破解之术: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这个制度最难的就是如何推行开来,因为在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很多时候是用隐晦的、暗示的甚至通过身边人传话的方式,很难查实证据;即使是以公开方式干预,在层级权力谱系中,上级的干涉、地方一把手的干涉,很可能以合法形式进行,因此,这条创新能否落实,难度很大,考验极大。

  曹旭刚:没错,重在落实。我想,领导打招呼和法官的独立审判,恐怕就像天平的两头,只有独立审判有了足够重的砝码,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这种“招呼”的影响。也就是说,你得让法官觉得,我要是听了领导不合规矩的招呼,我就得惹到大麻烦,这就需要有明确而严格的追责制度。就像盖楼一样,每块砖头上都要刻上你的名字,这样,胆敢枉法裁判的人,就会越来越少。

  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

  马九器:在依法治国或法治中国这事儿上,我们恐怕还得明白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即,法治的理想境地,其实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不仅仅是立法、执法等专业领域的事情,还需要所有人参与其中。具体来说,大的法治,就是按照法律办事,做守法者;小的方面,不插队、尊重别人、不横穿马路,其实也是法治的一种表现。

  曹旭刚:赞一个,法治中国没有旁观者。

  马九器:公报不是说了嘛,“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没有人民的拥护与信仰,法条即便再完善,恐怕也很难落实,所以,我们的法治教育,恐怕得从娃娃抓起,得从日常琐事抓起,让大家都养成这样的意识。当然了,我同时觉得,对民众的法治教育,千万不敢局限在纸面上,念念法律条文就完了,而是要从行动中做起。

  曹旭刚:是这样的,“上行下效”这个词语就说明了一切,个人要有法治意识,政府首先要做守法者;小孩要养成法治意识,大人首先在日常行为中,被法治的精神贯穿起来。

  马九器:对我们的生活来说,法治精神,其实一点都不遥远。比如,你入住新楼盘的时候,签了业主公约,爱护小区设施、电梯里不抽烟,以后你就得严格遵守,因为,我们不能指望把电梯里不抽烟,也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定。

  曹旭刚:对,这其实说的是法治的另外一个层次。业主公约、社会规范、乡规民约等等,其实未尝不能视为一种日常“法律”。要知道,在明代的时候,咱们陕西蓝田就有声名远扬的“吕氏乡约”,来调整乡人的日常生活,没道理我们这些现代人还不如古人吧。

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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